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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普通住房价格新标准上调 大亚湾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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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2 10: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年9月29日,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对于2013年度惠州房价不断上行的发展趋势,惠州市房产管理局联合惠州市住建局、财政局和税务局下发《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


201310522143371.jpg


  原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市惠城区(含仲恺高新区)、惠阳区、大亚湾区普通住房单价标准分别调整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884、7178、6568元及以下。该标准从2013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主要涉及商品房一级市场和二手房市场三种契税标准:一是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的1%征收契税;二是个人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之间普通住房的,按成交价的1.5%征收契税;三是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含144平方米)及其他房屋权属转移,或者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宅,但成交单价高出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一律按成交价的3%征收契税。
  新标准出来后,惠城区从2013年10月1日起,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住宅,成交均价7884以下,则契税不再缴纳3%。而惠州市上一次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调整在2010年12月,资料显示,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惠市房[2010]125号):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调整为建筑面积为每平方米6425元(含6425)以下,自2010年12月2日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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