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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6部门联手治欠薪 向恶意欠薪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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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9 10: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媚子 于 2015-12-29 10:24 编辑

记者从大亚湾区获悉,1217日至明年春节,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住建、交通运输、社会事务、总工会等6部门联手开展综合治理欠薪“百日行动”,突出源头预防,全面开展打击欠薪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据介绍,此次行动将全面推进区属各部门落实预防化解处置欠薪工作机制,突出强化街道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牵头责任,突出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及经营困难的加工制造业等。

按照方案要求,此次行动重点督促用人单位执行工资支付月报制度,依托劳动监察网格、企业劳资信息员队伍、日常巡查及专项检查活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工资月报制度,对多次发生劳资纠纷的建筑工地以及面临订单减少、资金断链等问题的加工制造企业加强工资余额宝监控,提前介入监督用人企业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实时掌握企业工资支付动态。

相关链接  建筑领域10种行为录入诚信黑名单

记者从大亚湾区住建部门获悉,该区已就《大亚湾区建设领域不良行为及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征求意见,拟对建筑领域企业10种不良行为录入企业诚信黑名单。

主要行为有:
用人单位连续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或者一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整改而逾期拒不改正的;
用人单位因违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发30人以上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息访工作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致使童工伤残、死亡,或者一次使用童工3名以上,或有两次以上非法使用童工行为的;
用人单位采取逃匿等方式拖欠工资,致使劳动者难以追偿其工资而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
用人单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等。

对于列入黑名单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限制其在大亚湾区范围内承揽工程,对于承揽政府工程或申领各类财政补贴或政府扶持资金的将一票否决;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区内各商业银行,建议其限制该建筑企业申请贷款。对于列入黑名单的建筑企业,限制其进入该区建筑市场(期限一年),同时也限制该建筑企业相关负责人参股经营的企业进入大亚湾区建筑市场。办法还规定,对两次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3年内不得进入大亚湾建筑市场。如第3次被列入黑名单的,则永远不得进入大亚湾建筑市场。(来源:惠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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