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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亚湾经商的注意了,未公示年报最高罚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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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0 09:4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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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现将2015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由惠州市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发照且未被注销、吊销的各类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申报2015年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选择网络公示年报信息的个体工商户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gdgs.gov.cn)申报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网络报送的具体方法:登陆惠州红盾信息网(http://hzgs.gov.cn),点击《企业信息公示》或《年报须知》宣传栏,下载办事指南2:《企业年报和其他自行公示信息网上填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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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选择向辖区工商所纸质报送年度报告。

四、注意事项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不按期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或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情节严重的,将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罚款)。

五、咨询电话


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及操作流程,可电话咨询辖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陆惠州红盾信息网(http://hzgs.gov.cn),点击《企业年报》,下载办事指南1:《惠州市工商系统年报及信息公示业务咨询电话》。







由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通过的《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的出台,涉及的商事主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非公司企业经营单位、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企业分支机构。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广东省工商局在年初相继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5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公告》,明确规定,凡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于今年6月30日前,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sxt.gdgs.gov.cn/)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还可以到辖区工商(市场监管)所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1、什么是年报?

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自1988年起实施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正式废止,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正式全面实施。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指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改年度检验为年度报告是变企业对行政机关负责为向社会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放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重要措施。与以往的年检制度不同,工商部门对年度报告不进行事前审查,而是开展事后抽查,市场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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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报报什么?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面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最后一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3、年报怎么报?

企业年度报告必须通过网上报送,报送后的年度报告实时进行公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书面材料,不进行审核,不加盖印戳。企业年度报告报送公示网站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网址:http://gsxt.gdg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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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何登入年报系统

企业有两种方式登录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


(1)电子营业执照登陆报送。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直接通过电子营业执照进行身份确认,登录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企业年度报告。

(2)联络员登陆报送。未领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首次年报时首先要指定联络员并在网上备案,备案成功后由其统一负责年报,未经备案的无法网上年报。联络员备案,应在网上填写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联络员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手机号码,完成备案程序。联络员一经备案,手机号码不能随便更换,否则将影响信息报送公示。企业无法完成联络员网上备案的,可到原登记机关的登记窗口进行现场备案。



5、不按规定年报有什么后果?


不按规定履行年报义务的,将受到信用约束和行政处罚的双重规制。


(1)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十八条,企业将会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企业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登记机关限期改正,并可以对违法企业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个体工商户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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