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官网公布的文件中指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的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本市按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原值减除比例调整为百分之三十。
1楼市利好?
鉴于很多读者可能会有所混淆,首先说明一下,房产税跟一直有相关消息的“房地产税”并非同一个概念。“房产税”征收已经有一定年限了,但不针对个人住宅,主要是针对企业纳税人。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对在中国有房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按照现行的房产税征收标准,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税,上海之前是按照20%的标准,调整过后调整到30%,相对来说减少了企业的成本。
例如,一套原值300万的房产,如果不能免税,那么按照上海的旧版细则,每年的房产税是:300万×80%×1.2%=2.88万元;
经过这次调整之后,每年房产税是:300万×70%×1.2%=2.52万元。
此次上海市房产税征收比例的调整,相当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2 3年时间准备?房地产税落地时间或将延迟
知名财经评论员刘晓博认为:
上海税务局此次“降低房产税”,主要是给企业降低负担,仍对楼市构成了利好。毕竟,企业持有上海不动产的成本降低了。这可能传递一个重要的信号:房地产税立法或许会“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但房地产税“全面落地”或会推迟。
他认为,中国目前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减税是刺激经济的重要手段。而开征”房地产税“是在向企业和个人加税,与现在经济环境不符。
1月21日,国家领导人在”省部级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曾这样谈到房地产:要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
刘晓博当时做过相关分析,“长效机制”看来会在短期内基本成型,但要“稳妥实施”。使用的措辞是“稳妥”,而不是“积极稳妥”,值得品味。
此前全国人大对国务院做过一项重要授权:从2019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国务院可以提前下达“下一年度新增地方债限额”。这意味着,用3年时间来做准备,3年内房地产税能“全面落地”吗?
再结合上海“给房地产减税”看,刘晓博认为房地产税在2022年底之前“全面落地”可能性不大。很有可能是:先立法,然后选几个城市按照“新版房地产税”搞一轮试点再说。
3房地产税2019年一定不会出台?
近日,经济学家陈志武曾针对房地产税发表看法:
由于地方政府在推出房产税上碰到一些阻力,房产税在今年内难以推出,建议在财政开支透明度没有进一步上升之前,应推迟征收房地产税。
关于房地产税出台时机,坊间争论从未停歇过。许多购房者也在坐等房地产税出台,大多数人将它视作刺破高房价泡沫的利器,只要它落地,高房价势必守不住,自己便能趁机上车。
但正如陈教授说的,房地产税出台时机尚未到,2019年肯定出台不了。
土地财政是当下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只有土地财政难以为继之时,才是房地产税出台的最佳时机,以增加新的税收。
说得更直白点就是,等城市化进程完成的差不多了,热点城市主要依靠二手房市场,卖地挣不了啥钱的时候,房地产税便可推出,成为新的税收来源。
所以,只有土地财政不挣钱的时候,才是房地产税推出的最好时机。而从目前的土地市场行情来看,土地财政依然如火如荼。2018年,全国卖地收入高达6.5万亿元,同比增长25%。
许多人都在等待房地产税的落地,以打击房价。但从实际情况来说,房地产税的出台,实际上对中心城市的房价也只是抑制,不会重创,更不会暴跌。不能忽略中国特色这个现实,房价不允许暴跌,只能稳定。
至于房地产税的出台,或许需要的时一个恰当的时机,当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不再对土地出让金过分依赖之时,或者当城市化率渐趋稳定,土地出让金不在能成为大头收入时,便是最好时机。
来源:楼市参考 刘晓博、财经观潮 潮哥 南京楼市观察 搜狐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