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惠州市惠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发布《关于责令惠阳君泽门诊部等34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的通报》,对34家未按规定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医疗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部分医疗机构擅自截留发热患者
根据惠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5月18日至6月16日,惠阳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派出8个督导组及6个监督执法小组,对惠阳基层及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
按照通报,惠阳圣爱门诊部、黄文锋诊所等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仍存在擅自截留发热患者的情况。督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未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无发热及可疑患者登记簿,对前来就诊的发热及可疑患者直接劝离,未按规定报告并转诊,部分医务人员对转诊流程不熟悉。
同时,督查发现刘适玮中医诊所、惠州市精诚医疗有限公司崇雅实验学校医务室、钟红莲内科诊所、庄良城中医诊所等未设置的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仍存在违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除发热外的干咳、乏力、鼻塞、流涕等)患者的情况,部分医疗机构违规售卖解热、止咳类药物,且未按规定登记报告。
此外,惠阳仁爱诊所等29家医疗机构未设置预检分诊点或预检分诊点不符合规范(只摆放一张简陋桌子)、预检分诊点无人值守,无温度计或温度计损坏,未按规定落实“三必查一询问”,未按规定填写流行病学调查问卷。
通报显示,惠阳君泽门诊部院感管理不规范,存在重大院感风险隐患。督查中发现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院感管理松懈,消毒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未严格落实“一人一诊室”,医疗废物管理处置混乱,医疗机构内人员防护不规范,未设置发热及可疑患者留观区。
将根据查处情况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通报,鉴于上述34家医疗单位未按规定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46号)等规定,责令上述34家医疗机构停业整顿,立案调查,并将根据查处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按照要求,上述34家医疗机构要立即对照存在问题,全面落实整改,完善预检分诊设施、设备,按要求组织机构负责人及医务人员进行疫情防控和院感知识培训,待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并经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方能复诊。
通报强调,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全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持续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做好预检分诊、发热及可疑患者闭环管理、院感防控等重点环节工作,持续提升医疗机构“哨点”监测敏感性,坚决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在医疗机构发生。
据介绍,惠阳区卫生健康局将持续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风险隐患突出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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