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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11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被点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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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8 20: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大亚湾房产管理局
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开公告!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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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公告


我局在日常处理信访案件投诉中,发现一批违法违规中介,现将查处违规房地产中介行为予以公告:

一、我局通过网络渠道收到投诉,反映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号三远怡和园16栋1层02号房的惠州益好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客户存在交易退费纠纷问题。我局联系该公司进行协调处理,但该公司未积极配合处理。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不予配合工作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扣除信用分10分。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并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二、我局接群众投诉,反映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盛业豪园55号房的惠州市旭深万家实业有限公司与客户存在交易纠纷问题。我局联系该公司进行协调处理,但该公司未积极配合处理。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不予配合工作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扣除信用分10分。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并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三、我局接多名群众投诉,反映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西南大道88号龙光城南区42栋101号房的惠州市昊天力达置业有限公司与客户存在交易纠纷问题。我局联系该公司进行协调处理,但该公司未积极配合处理。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不予配合工作的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扣除信用分10分。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并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四、我局接群众投诉,反映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42号阳光圣菲苑2栋1层07号房的惠州市云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中介从业人员许震霖(从业编号:DYW2020-1059)以虚假名字“许振霖”名义与购房人签订“购房返佣金”的书面承诺,引导购房人购房,交易完成后却失联。我局联系该司核查此事,该司以“人员已离职,返佣协议为个人承诺,公司无法兑现”为由,拒绝履行返佣承诺。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中介从业人员许震霖上述不良行为及该司管理过失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扣除人员10分,企业13分。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并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五、我局接群众投诉,反映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上杨村委下杨村上李屋15号二楼的惠州市为爱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中介人员王俊敏以“购房返佣金”的书面承诺,引导购房人购房,交易完成后却失联。我局联系该司核查此事,该司表示人员擅自离岗旷工,已终止劳动关系,拒绝履行返佣承诺。经查,在中介人员王俊敏就业期间,该司未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办理从业人员备案登记。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及该司管理过失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扣除信用分10分。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并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六、我局通过网络渠道收到投诉,反映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三路11号创新世纪花园8栋2层05号房的惠州合道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中介人员李斌诚以“购房返营销费用”的书面承诺,引导购房人购房,交易完成后却失联。我局联系该司核查此事,该司以“人员已离职,返佣协议为个人承诺,未盖公章,公司无法兑现”为由,拒绝履行返佣承诺。经查,在中介人员李斌诚就业期间,该司未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办理从业人员备案登记。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及该司管理过失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扣除信用分10分。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并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七、我局通过网络渠道收到投诉,反映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大亚湾大道229号仁和卫城花园4号房的惠州深吉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中介从业人员王青缘以“购房返佣金”的书面承诺,引导购房人购房,交易完成后却失联。我局联系该司核查此事,该司以“人员已离职,未核查到有返佣事宜,返佣协议上未加盖公章,公司无法兑现”为由,拒绝履行返佣承诺。经查,在中介人员王青缘就业期间,该司未在规定时限内为其办理从业人员备案登记。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办理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及该司管理过失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并扣除信用分10分。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并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八、我局接群众投诉,反映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288号东岸丽都花园2栋-9号房的惠州市爱房会投资有限公司以“购房返佣金”的书面承诺,引导购房人购房,交易完成后却拒绝兑现承诺。我局联系该司核查此事,该司拒接电话,未配合协调。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该公司上述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扣除信用分10分。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并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九、我局接多名群众投诉,反映位于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5号水墨林溪雅苑1栋3104号房的惠州市惠有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利用“购房返佣金”引导购房人购房,交易完成后却拒绝兑现承诺。经查,该司未在我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我局于2021年6月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司限期办理机构备案并要求积极处理投诉。该司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备案登记,且未配合处理相关投诉。按照《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该公司上述不良行为记入信用信息档案,扣除信用分20分。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并将相关违规情况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十、我局通过网络渠道收到投诉,反映惠州市景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中介从业人员尤学林以“购房返物业管理费”的承诺引导购房人购房,交易完成后却拒绝兑现承诺。我局多次联系该司未果,经查,该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为注销企业。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



十一、我局通过网络渠道收到投诉,反映广东海居置业有限公司以“返佣协议”的书面承诺引导购房人购房,交易完成后却拒绝兑现承诺。经查,该司未在我局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我局于2021年8月11日对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但经现场走访,未能找到该公司门店。经研究,我局决定将该司上述行为予以社会通报。

各中介公司应引以为戒,加强自身行为规范管理,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从严查处。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来源: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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