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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码!住建部再发:“限高令”!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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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5 19:4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湾湾 于 2021-9-15 19:49 编辑

9月10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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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此前,国家已出台过“限高令”新政!

去年4月27日,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就对超高层建筑做出了要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限制新建250米上建筑。

2021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再次强调500米和250米两道“限高令”。

本次发布的《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几个重点:

1. 合理确定建筑布局。各地要结合城市空间格局、功能布局,统筹谋划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建设,相对集中布局。严格控制生态敏感、自然景观等重点地段的高层建筑建设,不在山边水边建设超高层建筑,不在城市通风廊道上新建超高层建筑群。

不在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世界文化遗产及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有影响的地方新建高层建筑,不在老城旧城的开发强度较高、人口密集、交通拥堵地段,新建超高层建筑。

2. 一般不得批准使用公共资金投资建设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格控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3. 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超高层建筑隐患排查的指导监督,摸清超高层建筑位置、高度、功能、规模、结构、建设年代等基本情况,建立信息系统。组织指导超高层建筑业主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全面排查超高层建筑地基、结构、供电、供水、供气、材料、电梯、抗震、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分析易燃可燃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外墙脱落、传染病防疫、消防救援等方面安全风险,并建立台账。

源:住建部官网,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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