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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有望调整为1%,拟11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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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3 13: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湾小焱 于 2021-9-23 13:29 编辑

好消息!惠州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拟下调至1%!

9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下达了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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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局惠州市税务局

本份公告,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21年10月21日。

根据相关规定,惠州市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如下:
一、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值得一提的是,
本公告拟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
注:《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和《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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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调整后省下多少钱?


目前惠州在对个人二手房转让征收个税时,一般采取核定征收和据实征收两种方法:


1.据实征收应纳税额=(转让房产全部收入-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核定征收应纳税额=个人转让房产全部收入×核定征收率。


在受理个人转让房产的纳税申报时,税务机关一般情况下,按照据实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如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才按纳税人的房产转让收入乘以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只有在不能按第1种方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才会选择按核定征收率计算征收。”

截至目前,惠州个人转让住房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率为2%。如调整后,惠州个人转让住房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望下调至1%。已买房的人有福了!税率调整后,买房成本又省1笔!那买房到底可以省下多少钱呢?


以惠州过户价150万元套均为例,税率调整后,一套二手住宅个税可以省下整整15000元!

附件一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惠州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公平二手房转让税负,提升办税便利度,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等相关规定,现就我市调整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1.5%。对拍卖等特殊情形转让的,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执行。

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转让二手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调整为5%。

本公告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和《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的公告》(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有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规定为准。

大亚湾楼市整合自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惠州市税务局,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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