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是人生大事,却有不少人在没有考虑周全时交了定金,后悔了定金还能退吗?在惠州,答案是肯定的。日前,惠州市“三天无理由退定”代表项目揭牌仪式在万科金枫花园举行。截至目前,全市已有201个房地产项目加入“三天无理由退定”倡议,购房者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申请退定。
惠州市“三天无理由退定”代表项目揭牌仪式举行。图片来源:惠州市房地产业协会
购房三自然日内可无理由退定
在万科金枫花园,一块“三天无理由退定项目”牌匾挂在项目销售信息墙的旁边。购房者走进销售现场,就能一目了然,知晓自己享有该项服务。
当前,惠州正抢抓“双区”建设重大机遇,积极融入深圳都市圈,我市产业不断壮大,人口流入加速,房地产行业也稳步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商品房销售领域问题纠纷不断出现,其中退定引发的纠纷占很大一部分。
据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统计,去年,该委员会行业纠纷自治小组处理涉房地产行业的投诉纠纷事项达626宗,其中退定(认筹金、诚意金,拖延退费)问题370宗,占比达6成。
今年6月,在市住建局指导下,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市房协、市中介协会联合发起“三天无理由退定”倡议,呼吁我市房地产企业加入,并签署退定承诺,旨在共同营造“阳光购房”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截止目前,全市已有201个项目加入“三天无理由退定”倡议,其中博罗县109个项目、惠阳区56个项目、惠城区25个项目、仲恺区5个项目、大亚湾区4个项目、龙门县2个项目。
“倡议活动是房地产企业诚信经营、房地产市场实践‘阳光购房’的具体体现,有利于缓解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所产生的问题,促进房地产企业的规范及自律。”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天无理由退定”倡议活动得到众多企业积极响应,体现了惠州房企的责任和担当,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市房协秘书长刘潇介绍,已加入倡议的项目均能按照要求落实协议签署、定金退还等工作。申请退定的业主均已进入退定流程,真正为老百姓办了实事。
加大政策扶持 鼓励企业自愿加入
记者了解到,对于自愿参与的房企,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都将颁发该牌匾。房地产企业在签署承诺后,需在项目营销中心放置牌匾,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的提示,正确引导购房者了解规则的目的及要求。
购房者可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3个自然日内(从签订之日起第二日开始计算)申请退款。购房者在“三天无理由退定”期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表》+提交书面材料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的申请,企业应当同意并配合购房者解除认购书并退还定金。
记者了解到,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合同一旦签署即已生效,定金是不予退还的,“商品房销售‘三天无理由’退定”规则实际上是企业的权力让渡,也是企业对于自身产品和服务自信的一种体现。
对此,《倡议》实施是以企业自愿、政府鼓励、协会参与并监督为原则。凡是参与的企业,市房地产行业自律委员会都将通过媒体在社会各界进行宣传。同时,在相关表彰、评优活动中予以优先考量,进行信用加分,并实施信用差异化管理。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无理由退定除了从机制上进一步优化销售流程,同时也对企业和行业从业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真正通过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客户,稳步助力行业提质发展。接下来,该局及协会还将加大推广和倡导,拿出具体措施,从政策制定、业务办理等方面多思考,对优质企业给予实质性的政策支持和帮助,鼓励良币驱逐劣币。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了解到,为了防止发生恶意退定等情况,保护企业权益,市房协也制定了相应的风险预案,一经查实将由相关部门进行严厉查处,并发布联合通报。
惠州日报记者邱若蓉 特约通讯员 赵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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