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刚刚,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和东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政策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2〕4号)政策解读。
先看重点: 1、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居民家庭,允许其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其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24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
2、对居民家庭持有或购买“双(多)证房”但实质作为一套住房使用的,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该“双(多)证房”视作一套商品住房。
3、购买政府认定的绿色建筑商品住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依规上浮20%的额度。
4、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为2年。
5、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的可以进行交易转让。
6、商业银行要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7、对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报建等手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加快房地产开发建设进度。
8、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竣工交付所需资金并专款专用,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开发企业提取使用。改善企业资金周转,保障项目如期竣工交付。
来源:东莞市住房和建设局,采用旨在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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