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座城市,因文明而美丽!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更需要文明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摒弃交通陋习。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按规上牌。按照有关规定登记申领电动车牌照,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
二、文明驾车。树立安全第一意识,不无证驾驶、不酒驾、不超员超速超载、不疲劳驾驶、不占道、不抢行、不闯红灯、不乱鸣笛、不车窗抛物、不乱停车、开车不玩手机、不滥用远光灯。
三、安全出行。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过马路遵守信号,不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设施。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不占道,不逆行。
四、规范停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或驾乘汽车出行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无论摩托车、电动车、汽车,都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有序停放,未设停放区域的,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盲道等禁停区停放车辆。
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需要大家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大亚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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